关于同意设立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7-08-22????作者: 365备用台湾 ???? 阅读次数:
关于同意设立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复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调整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函》(甬质组函〔2017〕10号)悉。
经研究,同意设立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专业范围为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等四类。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和日常工作。请严格按照原市人事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07〕18号)要求建立评审机构、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本文件下发后,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
365备用台湾
2017年8月11日